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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勞教中心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勞工教育研究發展中心」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六日台八十八勞福二字第○○四九○七○號函核准之勞工業務財團法人。以加強推行勞工教育,提高勞工知能,增進勞工福祉,調和勞資關係,發揮工作效能,及弘揚企業與職業倫理為設立宗旨。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勞工教育研究發展中心
之識別標誌
,
中心由勞工的“工”字及向上提昇的箭頭象徵著透過教育訓練讓勞工朋友向上發展提升能力增進競爭力,外為圓形及藍色象徵著地球以及團結的勞工。
設立宗旨
本中心成立宗旨,
以勞工教育為核心,
盼以研究、訓練、發展為管道,
達到加強推行勞工教育,提高勞工知能,
增進勞工福祉,調和勞資關係,發揮工作效能,
及弘揚企業與職業倫理等目的。
任務
本中心之勞工教育涵蓋的主要業務內涵共有十項,如下所述︰
勞工教育之設計與推進事項。
舉辦勞工教育有關之媒體及其他宣傳活動。
研議有關推行勞工教育及法令政策之建議事項。
研究發展勞工教育訓練之課程及教材。
接受委託研究發展﹑製作勞工教育訓練之課程﹑教材等事項。
接受委託研究發展勞工教育政策。
與國內外相關團體機構進行有關勞工教育之合作及交流活動。
蒐集國內外有關勞工教育之圖書﹑資料以供勞工研究發展之用
宣導勞工政策、法令及勞工行政措施。
其他有關勞工教育訓練之事項。
願景
本中心以推動勞工教育,增進勞工智能,
謀求勞工福祉,改善勞工生活,
並協助政府推行相關勞工教育訓練政策法令為願景。
本中心願景可分成三大範疇︰
積極推動、舉辦勞工教育及職業訓練。
積極參與勞工教育相關之研究。
研議國內勞工教育法令政策及建議事項。
組織介紹
董監事會︰本中心董事會由九人至十五人組成,負責基金之籌集、管理及運用;業務計畫之制定及推行;內部組織之制定及管理;年度收支預算及決算之審定;董事之改選﹝聘﹞及解聘;章程所定及其他重要事項之處理等。
董事長︰
本中心董事互選一人為董事長,綜理本中心業務,對外代表本中心。
秘書長︰
本中心置秘書長一人,秉承董事長之監督指導辦理日常業務,另統籌管理綜合事務組、教育訓練組、研究發展組,並得視業務需要置佐理人員若干人,由秘書長推介報請董事會同意聘任之。
教育訓練中心︰
主要負責本中心勞工教育訓練之業務承辦。下設中心主任,由秘書處處長兼任之。下設1至3名行政助理負責各項行政業務之籌備。
綜合事務組︰
本組負責教育訓練中心內部行政管理之各項業務。
教育訓練組︰
本組設有專案經理一人(兼研究發展組專案經理)及專案助理一人,負責中心各項訓練企劃之規劃、籌備、申請及執行。
研究發展組︰
本組設有專案經理一人及專案助理一人,負責執行政府研究案與研議國內教育法令政策及建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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