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度廣播金鐘獎報名須知【Podcast獎】 一、報名日期: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四月八日至一百十三年五月六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獎勵項目:【Podcast獎】 1、生活風格節目獎:所稱生活風格節目,指提供生活資訊、流行新 知、健康育樂等多元性、綜合性之節目。 2、藝術文化節目獎:所稱藝術文化節目,指以傳揚、提升藝術文化 欣賞、表演為內容之節目。 3、兒童節目獎:所稱兒童節目,指針對未滿十二歲之兒童製播之節目。 4、少年節目獎:所稱少年節目,指針對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少年製播之節目。 三、參賽 Podcast 獎之節目應符合下列規定: 1、參賽之節目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五月一日至一百十三年四 月三十日期間製播且上架於我國合法設立登記之託管(Hosting)平台(如Firstory和SoundOn等,不包括 YouTube),首次公開 傳輸至少十三集並為定期更新(不包括非固定頻率之更新),且 應非屬改作、重製一百十二年五月一日前已製播之節目。 2、參賽之節目應完整並與公開傳輸之內容相同。 3、同一名稱或內容相同之節目,以報名一獎項為限;如同一名稱或 內容相同之節目經重新編輯後於廣播電臺公開播送或 Podcast平臺公開傳輸者,應於「節目獎」或「Podcast獎」擇一報名, 不得跨項參賽。 4、參賽之節目應檢附上架於我國合法設立登記之託管(Hosting) 平台證明(如國內託管平台審核通過之文件、參賽節目上架國內 託管平台之後臺證明等足以佐證參賽節目係透過該Hosting上架之資料)。 5、參賽 Podcast 獎之報名者應為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參賽作 品如與他人共同享有著作財產權,應請他人授權同意參賽;非為 前開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不得報名。 以上參考【113年度廣播金鐘獎報名須知】及【113年度廣播金鐘獎獎勵要點】整理,詳情請至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網站了解。 https://www.bamid.gov.tw/News_Content.aspx?n=3483&s=20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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